1、熟練掌握環境保護法律、法規,全面落實公司環境保護規劃、計劃和措施,定期對公司環境狀況檢查及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情況;2、擬定各項環保規定,制定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標,負責組織公司污染源狀況分析和環境質量評價,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;3、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和各類環保資料的統計上報建檔工作;4、參與公司污染治理設施設計方案的評審,建造監管、監督公司環保設施正常、安全、穩定運行,同時負責對環保設施的完善與車間的環保整改方案的設計、整改工程的施工監管,并配合技術設備部門進行施工驗收;5、參與公司內部的安全、環保日常管理及臺賬的記錄整理,每天作業現場、環保設施進行例行檢查,觀察三廢處理情況,在線監測系統正常運行。6、廣泛開展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,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,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,推動公司環保工作順利、有效地進行;7、負責污水排放口的監控及水質檢測;8、負責公司危險固廢和一般固廢分類處理的監控;9、負責公司廢氣治理設施的正常、安全、穩定運行確保廢氣達標排放;10、負責填報公司污染物排放月報、季報、年報表;11、負責公司環境保護檔案的管理,各種環境保護檔案的分類存檔,保持檔案的安全性,接受和查找各種環境保護檔案;12、負責公司動態排污申報,監控公司各部門環境保護的開展和進展,遇變化及時申報,實現公司和環境保護部門的有效溝通;11、協助上級領導進行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的“三同時”驗收工作;12、協助上級領導進行公司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工作;13、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