崗位職責:
1、開展經濟效益審計:協調上級機關及中介機構對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進行經濟效益審計;追蹤經濟效益審計工作進度,進行過程管控;布置追蹤經濟效益審計問題整改落實工作。
2、開展經濟責任審計:加強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管理和領導干部管理監督;按照公司組織部經濟責任審計通知,制定經濟責任審計方案;根據審計方案要求,開展事務所選聘工作,并監督審計進度及審計質量;根據審計方案要求,若采取內部審計方式,組織審計團隊,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。
3、開展公司年度專項審計:依據集團、公司管理需要及風險評估,制定年度審計計劃;依據年度審計計劃,實施具體專項審計作業;撰寫審計建議書及審計報告,提出審計建議,追蹤被查單位整改情況。
4、開展突發性審計或臨時性審計:按照集團公司、公司董事長、公司管理者管理需要,進行突發性審計或臨時性審計工作。
5、協助完成部門監察工作職責: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,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情況;協助抓好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工作;加強對企業重大事項決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項目安排、大額資金使用,以及工程項目、大宗物資采購招投標的廉政監督工作。
6、配合部門主管完成部門日常工作,參與協助主管完成審計部日常工作事務。
7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。
任職資格:
本科含以上學歷;中級職稱或技師(含)以上;3年以上工作經驗;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,具備專業的審計和財務知識,并掌握企業經營管理方法;原則性強,勤勉敬業;具有較強的職業判斷能力和豐富的財務分析處理經驗;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強。